| 主旨: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本市「115年模範父親代表推薦作業」, 請踴躍推薦 |
說明:
一、依據本市市級模範父、母親代表推薦作業實施計畫及本市114年11月25日府社團字第11403360491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揭表揚活動係為發揚傳統文化精神,倡導孝親倫理觀念,並藉由舉薦具體感人事蹟之模範父親公開表揚,以形塑社會良善典範,請積極協助推薦作業,俾利擴大表揚效益。
三、推薦作業相關事項如下:
(一)設籍桃園市1年以上者。
(二)近5年無判決有罪者。
(三)未曾受市級模範父親表揚、當年度無重複榮獲本市區級模範父親表揚,經本府審查小組評定者不在此限。
四、提報單位:
(一)各區公所。
(二)本府各局處(含二級機關)。
(三)本市立案之團體、財團法人或於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並於本市設有分事務所單位。
五、推薦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5月30日止,請於期限內函送推薦資料至本局初審,逾期恕不受理。
六、檢附本市市級模範父、母親代表推薦作業實施計畫、推薦表 格各1份,請依格式填報,並於收件截止日前檢附相關佐證 資料及可編輯之電子檔案函送本局辦理。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社會局人民團體科劉社工,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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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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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訓育組長 於 2026-05-11 11:29:44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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