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第27條,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12日臺教人(二)字第1154202910A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
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第27條,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12日臺教人(二)字第1154202910A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教育部115年10月12日臺教人(二)字第1154202910D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
|
檔案下載:
|
|
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6-10-20 08:28:27 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