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4年2月10日桃教小字第1140008130號函(計達)暨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奬勵計畫」辦理。
二、 經查本年度各本土語文認證,除「114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考試日期為 12月6日)及「2025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考試日期為 11月29日)外,均已辦理完竣,為利本計畫儘速核定撥款,惠請貴校先行彙整除前開認證以外之「獎勵清冊」及「通過認證證書或成績單影本」,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局(承辦人),後續如有學生通過上開認證取得證書或成績單後請貴校於115年5月10日前提出申請,俾申請下年度敘獎及獎金。
三、 檢附114年度「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奬勵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