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銓敘部函以,銓審互核實施辦法業經該部、審計部於民國114年9月9日以部銓二字第11458573772號、台審部一字第1140004106號令會同修正發布一案 |
主旨: 銓敘部函以,銓審互核實施辦法業經該部、審計部於民國114年9月9日以部銓二字第11458573772號、台審部一字第1140004106號令會同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9月9日部銓二字第114587026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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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5-09-17 10:08:02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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