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系統圖示 校務佈告欄 112學年度 第1 學期 2025 年 0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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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 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名稱一案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3日臺教秘(五)字第1144100962B號辦理。
二、「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14年6月4日以臺教秘(五)字第1144100962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及實施要點修正規定各1份。
檔案下載:
註冊組長 註冊組長 於 2025-06-09 18:32:34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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