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114年度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第3次公告 |
(一) 徵才機關: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二)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三)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四)名額: 1
(五)性別: 不拘
(六)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3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及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者,該學歷須有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請另檢附中文翻譯本並先經駐外單位加蓋認證戳章及檢附入出境證明)。
(七)工作項目:
1.傷病處理及緊急傷病護送就醫。
2.新生健檢和測量全校身高體重視力業務。
3.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理賠。
4.配合衛生組執行健康促進計畫和衛生政策
5.學生特殊疾病輔導及追蹤。
6.傳染病防治和宣導
7.疫苗接種業務
8.教職員工健康諮詢照護
9.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清點維護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1.親送或郵寄:請填寫報名表以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於4月15日16時前寄達或送達本校(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平南國中人事室,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及日間聯絡電話號碼。
本校地址:324032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連絡電話:4392164分機710、711人事室或分機310學務處黃主任。
2.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表格式請勿更改,各項表件請以A4規格、平裝,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報名表(請以13號標楷體繕打,填妥並簽章,附件1)。
(2)擬任約僱人員具結書正本(附件2)_。
(3)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正本(附件3)。
(4)護理師證書影本(正反面)。。
(5)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6)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7)經歷證件影本(訓練及離職或服務證明文件)。
(8)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9)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無則免附)。
詳如附件簡章 |
檔案下載:
|
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5-04-14 13:17:28 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