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系統圖示 校務佈告欄 112學年度 第1 學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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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銓敘部函以,非現職人員(含停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訓練時,各機關不得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之1規定先行派代一案
主旨: 銓敘部函以,非現職人員(含停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訓練時,各機關不得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之1規定先行派代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114年11月5日部法三字第114588998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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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5-11-17 11:50:39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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