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值表詳見附件PDF檔
●注意事項:
1.返校打掃與銷過時間:7點45分~9點45分,計2小時,並於1樓中廊整隊集合,且攜帶志工服務時數本或銷過單,以利學務處登錄時數。
2.返校打掃當日遇颱風或其他災害,主管機關已宣布停班課,則當日打掃暫停一次,亦不須補掃。
3.7、8年級輔導課與返校打掃相衝者,當日到校後請正常上輔導課,並於暑假其他期間擇日補掃。
4.返校打掃無故未到者,開學後將依校規議處。
5.為鼓勵學生利用暑假時間銷過,7月15日至8月28日銷過者,免付課堂觀察紀錄表。
6.若需要額外志工服務時數者,請至校外認證機構服務,認證機構請洽學務處訓育組或本校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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