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市「106學年度第2學期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宣導研習活動-國中教師職群增能體驗研習」一案,詳如說明。 |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6年12月14日桃教學字第1060102709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參加對象及限制:
1、 本市國中輔導教師及九年級導師(含資源班),偏鄉地區若九年級導師無法出席,可改派其他年段導師參加。
2、 每場每校以2名為限,每人至多參加2場,各場次額滿為止。
(二) 研習日期及地點:
1、 107年3月21日(三)於北科附工。
2、 107年3月27日(二)於健行科大。
3、 107年4月19日(四)於永平工商。
4、 107年4月26日(四)於大興高中。
三、 本市所屬學校請本權責核予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以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則依相關規定向本局申請。其餘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
四、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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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長 資料組長 於 2018-02-13 09:44:06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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