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系統圖示 校務佈告欄 112學年度 第1 學期 2024 年 0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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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達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有關落實學校(幼兒園)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之維護乙案
主旨:為落實學校(幼兒園)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之維護一案,請查照辦理。
一、為強化差勤管理並配合考核輔導機制,重申具體做法如下:
(一)強化員工自主管理
1、強化差勤管理
(1)不得虛偽報差,藉以逃避工作;公差任務結束,應視路途遠近,審酌時間返回辦公。
(2)請假、出差應確實辦妥代理工作,不得影響為民服務工作。
(3)請假須事先申辦,不得經查勤發現未到勤後,始辦理請假手續。
(4)公出(因公務短時間外出),每次申請以2小時為限,應於公出簿詳實記載外出起迄時
間、時間、事由及前往地點等,並經權責長官核准。
(5)校(園)長差假申請,請於市府電子差勤系統(http://webitr.tycg.gov.tw:8081/WebITR/)辦理相關差假申請,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掃
描成電子檔夾帶於附件上,若無證明文件請詳敘事由及地點。
2、維護辦公紀律
(1)上班值勤時間,不得高聲喧嘩、聚眾嬉戲、閱讀書報、收看電視、上網瀏覽與職務無
關之訊息或藉機離開辦公室購物、處理個人私務。
(2)上班值勤時間,不得飲酒,如因飲酒而影響為民服務或機關形象者,從重議處。
(3)上班值勤應佩戴識別證,遇民眾接洽詢問,應妥為說明並注意服務禮貌。
(4)上班值勤時間不得有食用早餐等無關公務之行為。
(二)落實機關內部考核
1、深化為民服務觀念
(1)各人事單位應不定時宣導差勤及辦公紀律相關規定,並協同主管人員加強管理。
(2)請假、出差應確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落實職務代理制度,不得影響為
民服務。
2、提升差勤考核成效
(1)各級主管應實施走動式管理,就屬員加班、差假之必要性、確實性加強管制及查核。
(2)請各校(園)將查勤之異常情形列入當事人平時考核紀錄,並為年終考績(核)之重要參
據;另將出勤異常或違反辦公紀律同仁列為輔導對象,以協助其改正。
二、邇來本局常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少數教職員於上班時間不假外出或於上班時間在社群
網站上打卡、按讚,考量社會觀感及學生受教權,請落實勤惰管理並請人事單位在不影
響教學活動前提下,每月至少兩次主動查核所屬人員出勤狀況,如發現人員無故缺勤未
辦理差假手續者,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爾後查有出勤未依規定辦理者,本局
將視情節輕重懲處相關人員。







人事助理員 人事助理員 於 2015-05-28 09:10:34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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