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系統圖示 校務佈告欄 112學年度 第1 學期 2024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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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2月5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008813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注意事項修正規定、相關附表及修正前之規定(92年5月30日發布)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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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教學組長 於 2015-03-04 07:44:28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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