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系統圖示 校務佈告欄 112學年度 第1 學期 2024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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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本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招生簡章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申請報名日期:104年3月24日起至104年3月26日止。
(二)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4月2日。
(三)術科測驗時間:104年4月25日。
三、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特教組長 特教組長 於 2015-03-03 10:14:31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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